美國移民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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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不指定 2011/01/10 15:08 | by admin ]
美國移民資訊有三種類
親屬移民:分為兩種
1.  不受配額限制移民 - 美國已成年公民之父母,配偶或未成年子女。
2.  受到配額限制移民 - 持有綠卡者(永久居民)之配偶或子女,美國公民之已成年子女和兄弟姊妹。此類移民因為受到配額限制,通常從提出申請至拿到移民簽證,需要等若干年。
就業移民:每年有14萬張移民簽證發給這類申請人;這類移民分為五種:
1.  EB-1. 優先工作者:科學、文藝、教育、商業和體育各界的卓越人才,傑出的教授和研究員、及某些跨國公司主管和經理。
2.  EB-2. 專業人才:持有大學學位的專業人士和在科學、文藝和商業各界中有特殊才能的人。
3.  EB-3. 專業僱員,熟練和非熟練工人:持大學學位的專業僱員,至少有兩年工作經驗的熟練工人和美國現時缺乏的其他勞工。
4.  EB-4. 特殊移民:某些宗教工作者、牧師、神父;某些國際性機構職員,和他們的家人;符合資格及被推薦的美國政府現任或舊日僱員。
5.  EB-5. 投資移民:申請人要在美國開辦一間新的企業,創造最少十個工作職位給沒有親戚關係的人。投資金額至少要五十萬美元至一百萬美元,視工作所在地的失業率高低而定。
抽籤移民:根據移民法203(C)條款,每年55,000張移民簽證給合格的申請人。
關於美國移民資訊
美國移民資訊有限公司 Vick, McPhee & Young (VMY) 為內政部核定之甲級移民業務專業機構,獲頒專業執照編號C0007號,得經營各款移民業務、及『移民投資基金』之諮詢、及仲介業務。

我們代表客戶自1990年初起,以創新的策略,協助數以百計的移民申請人,在預定的時程內,出席移民面談、並在預定時程內,獲得移民簽證。

楊月華女士代表美國移民資訊有限公司,自1999年起,積極參與中華民國移民商業同業公會各項移民法議題的研討活動,提供我國政府各類外國移民法的規定及歷史沿革,對我國制定入出國及移民法做出一定程度的貢獻。

美國移民資訊公司再次以創新的策略,於2010年4月獲得內政部移民署核發:第一張「外國移民基金」在台灣銷售的許可證,立下台灣移民投資史上的新頁,美國移民資訊公司也終於可以公開在台灣正式掛牌經營:「美國生活有限公司的EB-5 移民投資方案」。


美國移民資訊法規
不受配額限制移民
美國公民的家屬 :
1. 美國公民的配偶和未成年的單身子女(未滿二十一歲)。
2. 廿一歲以上美國公民的父母。
受配額限制移民
申請合格後,仍然需視有無名額,等候排期。
n 家屬移民 (Family Based Immigration):每年名額 226,000名
1. 第一優先(FB1):23,400名
美國公民的未婚成年子女和他們的未成年子女(未滿二十一歲) 。
2. 第二優先(FB2) 配額:114,200名加 FB1未用完名額
l 2A:(77%)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(二十一歲以下) 。
l 2B:(23%)永久居民的未婚成年子女(二十一歲以上) 。
3. 第三優先(FB3):23,400名加 FB1、FB2未用完名額。
美國公民的成年已婚子女,和他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。
4. 第四優先(FB4):65,000名加 FB1、FB2、FB3未用完名額。
美國移民資訊-美國公民的兄弟姊妹和他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。
n 職業移民 (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):每年名額 140,000名
1. 優先工作者(EB-1) : Priority Workers (名額 28.6%)
A. 卓越人材(Extraordinary Ability Aliens)EB-1-A : 科學、文藝、教育、商業和體育各界的卓越人才,無需受雇於公司,無需勞工卡。申請人需提出至少三項下列証明:
l 曾經獲得國際認可的獎項,如諾貝爾獎、艾美獎等。
l 為國際學術機構之會員,此學術機構認定會員之標準為會員需有卓越之成就。
l 曾有他人發表之文章介紹其人成就。
l 為某些學術機構評查他人論文、成品。
l 為某些科學、藝術領域重要發現之主要貢獻者。
l 發表多篇重要論文,完成多項成功作品。
l 主持或管理著名機構或公司,高薪。
B. 傑出的教授和研究員 ( 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) EB-1-B : 需由受雇之美國公司提出申請,無需勞工卡,需有三年經驗。申請人需提出至少二項下列証明:
l 曾經獲得國際認可的獎項。
l 為國際學術機構之會員,此學術機構認定會員之標準為會員需有卓越成就。
l 曾有他人發表之文章介紹其人之工作。
l 為某些學術機構之評審會員或主要幹部。
l 為某些重要科學研究之主要作者。
l 曾發表文章、論文、作品、書籍。
C. 跨國公司行政人員和經理(Mangers or Executives subject to International transfer to US) EB-1-C:在申請時三年內需有至少一年以上經理資歷,無需勞工卡。通常先以 L 簽證進入美國移民資訊,再轉換成綠卡。
2. 專業人才(EB-2)Advanced-Degree Professionals (名額 28.6% + unused in EB1)
A. 第一類: 科學、文藝、教育、商業和體育各界的優秀人材 (Exceptional Ability Aliens)
l 需由受雇之美國公司提出申請,需勞工卡。
l 需証明申請人之特別技能將會使美國受利。
B. 第二類: 高學歷之專門人材 (Professionals with Advance Degrees or Equivalent)
l 需由受雇之美國公司提出申請,需勞工卡。
l 碩士學歷,或者是學士學歷加五年經驗。
3. 專業僱員,熟練和非熟練工人(EB-3) Professions with Baccalaureate Degree, Skilled and Un-Skilled Workers(名額 28.6% + unused in EB1,EB2)
A. 專業僱員 : 需有大學以上學歷。
B. 熟練工人 : 至少二年以上經驗。
C. 非熟練工人 : (每年最多10000 人)
l 說 明 : 需勞工卡。
4. 特別移民(EB-4) : (名額 7.1%)如美國海外雇用人員,宗教人士。
5. 投資人士(EB-5) : (7.1%) 需在美國地區投資五十萬至一百萬以上,創立新公司,雇用十個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。
n 抽獎移民 ( Diversity Immigration )
美國每年提供低移民國家的人民一些配額,藉以平衡種族,用抽籤方式決定。需有高中以上學歷,於規定時間內申請,超過者會被取消資格。
非移民簽證
申辦美國移民資訊,除了直接提出移民簽證申請外,還可以先取得特定項目的非移民簽證,再轉換為正式移民簽證,同樣可以達到移民美國移民資訊的目的。每一類的非移民簽證都有其詳細規定,部分與移民環環相扣,但也有些非移民簽證被註記不能轉成移民身分的,申請人務必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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